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艾青诗歌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纪念中国二十世纪伟大的诗人艾青,弘扬艾青精神,鼓励全国中小学生创作优秀诗歌作品,促进学校文学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校园文学繁荣与发展。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杂志、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艾青诗歌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浙江金华籍诗人艾青是我国现代著名诗人,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杰出代表,也是具有广泛影响的诗坛巨匠,他的诗作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全国中小学艾青诗歌奖评选活动旨在提高全国中小学生对诗歌乃至文学的创作热情,学习艾青的人品、诗品,陶冶学生情操、构建学生健康人格、从而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组织架构
首届全国中小学艾青诗歌奖评选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罗先友 人民教育出版社副社长
苏立康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楼 冰 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
副主任:
陈先云 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杂志主编
顾之川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金云平 浙江省金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秘书长:
叶 锦 浙江省金华市艾青研究会会长
副秘书长:
张航建 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宣传部干部
三、征稿要求:
1、征稿主题:爱
2、征稿内容:
“爱”,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爱是七情之首,有爱,才能拥有世界;没有了爱,你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因为有爱,世间才那么美好;因为有爱,人们心底才永远存着良知。“爱”的对象非常多。爱祖国,爱人民,爱长辈,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朋友,爱英雄,爱劳动者,爱卑微的人,爱一切让你值得去爱的人和事……。请写出你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情,才能写出真感情。大爱无疆!
3、诗作标题自拟,诗歌形式为抒情诗或叙事诗,内容须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小学组每首诗歌不超过50行,中学组每首诗歌不超过80行。每位作者限投一首。稿件上不出现联系方法。
备注:1、稿件一律使用A4纸以4号字打印。(交电子文档,并认真核对,《春草》文学社收)。
2、截止日期,2013年5月21日。
3、阆中中学校本次征文活动由阆中中学校团委负责,《春草》文学社具体承办。
四川省阆中中学校团委
2013年5月9日